通讯员 (李达)2024年12月9日至10日,由亚洲宪法研究协会、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大学比较法和公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第十届亚洲宪法论坛”(10th Asian Constitutional Law Forum)在香港大学成功举行。来自牛津大学、剑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我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系讲师周锐恒、2022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李达应邀参加论坛并在专题会议中进行发言。
亚洲宪法论坛是由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宪法学、比较法学与国际法学学者共同发起的亚洲宪法学学术会议,每两年在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及研究机构举行,旨在就共同关心的亚洲宪法学及相关问题进行学术探讨。首届论坛于2005年在韩国首尔大学举办,日本、新加坡、泰国、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及研究机构分别承办了历届论坛,现已成为亚洲地区最具学术影响的宪法学学术会议之一。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二十一世纪亚洲的宪法变迁”(Constitutional Change in Asia in the 21st Century)。论坛共设置开幕式、全体会议、专题会议、闭幕式等环节。开幕式由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傅华伶教授致辞,他对各位与会的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希望此次论坛能够为对亚洲宪法法律、宪法理论和宪法发展感兴趣的学者们搭建充分对话的平台。随后国际宪法法律协会名誉主席谢丽尔·桑德斯教授(Prof. Cheryl Saunders)以“第七次制宪浪潮结束之际”为题进行了引导发言。在为期两天的论坛中,与会专家学者共同围绕“亚洲制宪时刻”“中国宪法与一国两制”“数字时代的亚洲宪法”“亚洲少数民族及原住民权利保护”等多样化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
周锐恒老师在“备案审查在中国:本土实践与比较法启示 ”(The Chinese “Record and Review”System: Domestic Practice and Comparative Lessons)分论坛中,作题为“中国备案审查的比例原则强度:一个初步分析的框架”(The Intensity of Adopting Proportionality in Recording and Review of China: A Preliminary Analytical Framework)的英文汇报。他认为我国的备案审查是一个复杂的制度构造,当中包括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三种性质的审查。在我国宪法文本中没有明确规定比例原则的条件下需要诉诸解释阐明比例原则作为宪法原则的规范内涵,为合宪性审查提供规范依据。同时针对纯粹法律问题、政策问题、地方问题这三大不同性质的审查事务构建不同强度的审查基准。
李达博士研究生在“中国立宪主义的发展:历史、理论、实践与创新(第二)”(Developing Chinese Constitutionalism: History, Theory, Practice, and Innovation II)分论坛担任主持人并作题为“被‘遗忘’的两次宪法修改”(Two “Forgotten” Constitutional amendments of PRC)的专题报告。他指出,“遗忘”并非真正被忘记而是指学界对于1975年和1978年宪法全面修改研究的热度明显偏低。这两次对宪法的全面修改是我国特定历史阶段的真实反映,其中蕴含着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对我国宪法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宪法历史发展的考察可以引发关于制宪权与修宪权理论界分以及我国宪法修改模式的特征及选择等诸多深层次问题的思考。
参与本次论坛得到了法学院及其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的大力支持,对于提升我校法学学科的国际影响力,加强与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以及其他国际院校的交流有着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