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由我校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法学院共同主办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课程”第七期顺利结课。本期课程由日本大阪学院大学法学部教授、我校杰出“文澜学者”讲座教授NORIYUKI INOUE(井上典之)担任主讲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系李修琼老师、侯志强老师、周瑞文老师、刘锦老师、民商法学系程坦老师,知识产权学院代高洁老师,纪检监察学院(国家治理学院)庞远福老师、周锐恒老师担任与谈人,日本神户大学博士生周倩倩担任翻译,我校涉外法治创新班学生及部分研究生参加本期课程。
5月13日,围绕日本1962年颁布的《行政事件诉讼法》以及2005年对该法的修订,井上典之教授仔细梳理了日本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脉络,介绍了日本行政事件诉讼法的具体运作状况和实践困境。与谈环节中,李修琼老师、程坦老师、周锐恒老师与井上典之教授就“日本行政事件诉讼法的修改”“日本行政事件诉讼法的实践”等内容展开深入探讨。
5月15日,以1947年《日本宪法》为导入,井上典之教授介绍了日本司法体系构造和司法权运作实践,重点讲述了日本司法审查的相关问题与争议。他通过介绍日本司法体系的实际运作机制,围绕司法审查等内容展开讨论。与谈环节中,李修琼老师、侯志强老师与井上典之教授就“日本的司法程序”“日本的司法原则”等内容展开深入探讨。
5月20日,围绕“欧盟基本权利保障体系”这一主题,井上典之教授梳理了欧盟的转型历程以及现实冲突之下的各成员国对基本权利保障的差异。他着重梳理了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2007年《里斯本条约》,并重点介绍了《欧盟基本权利宪章》。井上典之教授从比较法视角,介绍了欧盟的原则、功能和基本权利保护等内容。与谈环节中,李修琼老师、代高洁老师、程坦老师、刘锦老师与井上典之教授就“欧盟的原则”“欧盟的功能”等内容展开深入探讨。
5月22日,围绕日本法治原则,井上典之教授介绍了日本宪法原则的内涵与历史变迁,从比较法的角度对比了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对日本法治原则的影响,并展开讨论。与谈环节中,李修琼老师、周瑞文老师、刘锦老师与井上典之教授就“法治的含义”“日本社会保障体系”等内容展开深入探讨。
本期课程讨论环节中,学生们围绕日本司法审查制度、欧盟条约适用等问题积极提问,井上典之教授结合案例进行逐一细致的解答,现场学术氛围浓厚。参与本期课程的学生表示,课程内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价值,尤其是日本行政诉讼制度与欧盟基本权利保障体系的对比分析令人印象深刻。与谈老师们总结指出,本期课程通过比较法视角深化了学生对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差异的理解,开拓了学生们的视野,也为我校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审核人: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