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胡颜发布时间:2025-08-20浏览次数:21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生导师遴选、行业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的遴选工作。

行业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能够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2、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本专业方向领域研究生培养的规律和特点;3、在本专业方向领域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髙的业务水平,取得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具备解决复杂技术问题、应用问题的能力;4、原则上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在相关行业领域工作8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担任重要的技术或管理职务;5、原则上应具有相当于副髙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无职称评定的行业除外;6、能够为本学科领域研究生的专业实习、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7、时间和精力充足,能够履行行业导师的职责。

申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需填写附件1《行业导师申报表》和附件2《行业导师名单汇总表》,请务必按照《行业导师材料填写说明》要求进行填写。

申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者应提供《行业导师申报表》所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期刊、专著或教材请提供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复印件;外文期刊请提供检索报告;科研项目请提供相关立项证明;科研奖项请提供获奖证书;其他与申报有关的材料请提供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与《行业导师申报表》和汇总表中的内容一致,证明材料只提交PDF格式电子版。

请符合遴选条件并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将所有申报材料三类(申报表签字盖章扫描PDF、汇总表Excel、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PDF)于2025830日前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至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夹请按照“法硕行业导师申报+姓名+手机号”进行命名。

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将对申请材料做认真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及申请材料将提交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审议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

通过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导师合格人员还需提交《行业导师申报表》纸质版,邮寄时间及邮寄地址另行通知。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正式发文聘任。


联系人:戴老师

投递邮箱:304045819@qq.com

联系电话:027-88386072

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5820

审核人:秦小建


附件1:行业导师申报表.doc

附件2:行业导师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4: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行业导师管理实施细则.pdf

附件5:行业导师材料填写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