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刘挽强)9月15日下午,应我校刑法学科邀请,德国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哲学与法社会学家阿明·英格兰德教授(Prof. Dr. Armin Engländer)来我校开展“攻击型紧急避险的正当化根据”主题学术讲座。法学院王安异教授担任主持人,张正宇副教授担任翻译人,魏汉涛教授、姚培培副教授、夏朗老师参加讲座。众多法学研究生、本科生到场学习。
讲座伊始,王安异教授对阿明·英格兰德教授的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力作了详细介绍,并对参加本次讲座的老师、同学们表示欢迎。
在正式讲座环节,英格兰德教授抛出了本次讲座的中心问题:在攻击型紧急避险的场合,何者使被避险人的牺牲义务正当化?对此问题,英格兰德教授着重探讨了功利主义和团结论两种主张。英格兰德教授批判了功利主义主张:德国刑法紧急避险条款中的“明显超过受负面影响的利益”和“排除危险的恰当措施”两个要件与功利主义的主张并不相符;该观点忽略了主观权利的重要性。从“利他”的牺牲推导出“利己”的牺牲,是团结论的论述重心。英格兰德教授介绍了“无知之幕”的主张,也同时指出,该观点是反事实、反经验、与实证法脱离的,应当从社会公众的现实需求出发论证团结论的合理性。英格兰德教授主张“不安之幕”:人们认识到自己有一天会需要紧急避险,作为自己现实中能够避险的代价,必须同时同意自己成为被避险人;这样能与“明显轻微”和“适当手段”要件相印证。
在与谈环节,魏汉涛教授提出多元视角在法解释中的优越性;姚培培副教授提出功利主义视角下不同的违法性阻却根据有更好的相通性。英格兰德教授回应,法益的要保护性高低是难以判断的,应当在抽象的法益位阶上构建另一种违法性阻却根据理论。夏朗老师提出“法益衡量是否需要衡量对利益的危险”之问题。英格兰德教授认为,需要将危险程度及危险所造成的损害、避险成功的几率纳入衡量范围。
在学生提问环节,对于“总会有人不愿避险或被避险”的疑问,英格兰德教授回应道,紧急避险规则的公平性为普遍推行该规则奠定了基础;对于“避险意思在团结论中如何体现”的问题,英格兰德教授认为,避险意思这一要件和团结论无关,而是未遂论的问题。
最后,王安异教授对本次讲座作总结发言,对英格兰德教授表示了衷心感谢;全体同学也对英格兰德教授报以热烈掌声。本次讲座火爆异常,充分体现了同学们对刑法前沿理论的浓厚兴趣与高涨的学术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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