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的分类与选拔机制,我院对2026年法律硕士招生专业方向设置进行一定调整。因研招网报名页面的字段设置与展示逻辑所限,部分考生在选择“研究方向”时出现疑问。为避免误报、漏报,特作如下说明与提示:
一、若报名全日制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请选择01普通方向、02涉外律师方向、03国际仲裁方向,普通方向为入学之后再确定研究方向,法律硕士涉外律师、国际仲裁属于法律硕士特色研究方向,实行“报名即确定方向”。
二、若报名法律硕士非全日制,请选择00不区分方向,入学之后再确定研究方向。
请考生在研招系统填报前认真阅读相关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谨慎选择。有关事项如有调整,以学校和法学院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审核人:秦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