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近期,学院关注到网络上关于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相关讨论。为增强信息透明度、便于考生理性报考,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于招生计划数的说明
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参考数据,非最终录取数据。学校将依据总体计划,在录取阶段统筹优化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规模。根据往年情况,我院实际录取人数多次出现大幅高于招生简章拟招生人数的情形,上述规律可供参考。以我院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为例进行说明:
在2025年招生过程中,我院招生简章最初公布的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计划为173名。在实际录取时,经学校统筹协调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院2025年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统考)实际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为234名(此数据不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其中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8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1名。
二、关于指标结构调整对法学院统考规模的影响
前期已通知2026年度我院拟将30%左右的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调整为法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因此,法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免试生的比例在去年基础上有较大提升,但总体上并未对法律硕士统招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我院2025年统考录取全日制法律硕士326名(此数据不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其中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6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11名。经初步测算,2026年法律硕士统招指标较上一年度确有所回落,但降幅属于正常调整范围。
三、法律(法学)与法律(非法学)招生名额的统筹使用
2026年我院法律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招生指标不低于招生简章公布数据(85人),法律(非法学)招生指标不低于招生简章公布数据(120人),有多余指标,将打通管理、统筹使用。
请广大考生理性看待招生指标的正常波动,切勿过度解读。对于网络媒体及非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请审慎辨别,我院也会在必要时将向广大考生适时发布相关说明,敬请关注!
特此说明
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5年10月14日
审核人:秦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