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我院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涉外律师、国际仲裁方向接收专业内补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接收补录名额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拟补录人数 |
1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涉外律师 | 4 |
国际仲裁 | 5 | |||
2 | 035102 | 法律(法学) | 涉外律师 | 8 |
国际仲裁 | 8 |
二、申请补录条件
(一)申请本次补录需首先满足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要求。
(二)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法律(非法学)普通方向、法律(法学)普通方向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全日制非专项计划考生的补录申请。
(三)被列入涉外律师、国际仲裁方向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不得申请调整方向,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录取政策
硕士研究生入学补录考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70%+(补录复试总分/2)×30%。补录复试总分=研究生复试笔试成绩+补录面试成绩,补录面试总分为100分。
若入学补录考试总成绩相等,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等,则按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如业务课一成绩相等,则按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如业务课二成绩仍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入学补录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各专业拟录取考生按照补录考试总成绩依次选择专业方向,直至各专业方向名额录满为止。
五、补录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3月30日 14:00;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7-88386959
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6 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