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统筹安排,我院新增2个全日制非专项计划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结合博士生导师申报需求、学科发展实际,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综合研判,指标分配至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根据第一批博士招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补录,具体拟录取补录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法学院研究生培育办公室(文湛楼315-2)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5日—5月1日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8386097
特此公示。
法学院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