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程发布时间:2020-11-06浏览次数:158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以及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我院分团委结合校团委工作部署要求与“双一流”法学学科特色,联合法学院青年研习社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法治中国青春行”为主题的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根据校团委有关要求,现对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团队和先进个人进行奖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实践队

2.优秀实践成果

3.优秀指导(带队)教师

4.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二、奖项申报

(一)优秀实践队

1.申报主体:法学院各暑期社会实践院级队伍;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2020年暑期优秀实践队申报表》(附件3)、社会实践成果报告、维普查重报告。

(二)优秀实践成果

1.申报主体:法学院各暑期社会实践院级队伍;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2020年暑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4)、社会实践成果报告、维普查重报告。

(三)优秀指导(带队)教师

1.申报主体:法学院各暑期社会实践队指导(带队)教师;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2020年暑期优秀指导(带队)教师申报表》(附件5)。

(四)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1.申报主体:法学院各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

2.申报材料:《申报汇总表》(附件1)、《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6);其中,院级队伍成员须另附社会实践成果报告、维普查重报告。

三、注意事项

1.各奖项申报需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至我院分团委进行初评,上述材料电子版须在119日(周一)1200打包发送至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申报奖项名称+申报人姓名+申报人班级”),纸质版须在119日(周一)8301200报送至文治楼304,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

1)《申报汇总表》(附件1)、《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2)只需提交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社会实践成果报告无具体要求,可参照《社会实践成果报告模板》(附件7);

3)校级立项队伍根据校团委相关要求直接报送材料,无需通过学院流程与要求进行申请。

2.各奖项申报者需自行对申报材料(申报表、社会实践成果报告)使用维普查重系统进行学术不端检测,凡奖项申报材料重复率超过全文总字数20%(除封面、附件外的正文部分),取消评优资格。

3.申报“优秀指导(带队)教师”奖项,需在电子版材料中另附2张实地指导照片或线上指导证明,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

4.申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项奖项,需在电子版材料中另附2张本人实地实践照片或线上调研证明,每张照片大小不低于1M

5.上述奖项分为校级奖项与院级奖项,此次申报视为同时申报奖项与院级奖项,校级奖项若在校团委审核后获得则不可兼得院级奖项。

 

 

联系人:

刘付淼 15723752012

张梓豪 15623073680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法学院青年研习社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1: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2:社会实践基本信息调查表.doc

附件3:优秀实践队申报表.doc

附件4:暑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doc

附件5:优秀指导(带队)教师申报表.doc

附件6: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7:社会实践成果报告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