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院级评优及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曾怡然发布时间:2022-05-24浏览次数:1711

一、关于开展法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表彰的通知

全体法学院研究生:

为树立榜样,表彰先进,形成全院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优良学风,法学院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表彰。现将我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法学院研究生

二、表彰项目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优秀研究生编辑

三、表彰依据

《法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四、申报要求

(一)“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者依据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所在班级或院级研究生会组织申报。向班级申报的,由班级按照《法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初评,在学院分配的表彰名额内产生初评名单,并将汇总表和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院研究生会邮箱zuellspg@163.com;向院级研究生组织申报的,由该研究生组织按照《法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初评,择优评定,并向院研究生会秘书处提供初评名单和申报表电子版。每名学生不得同时向班级和院级研究生组织申报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优秀研究生编辑”申报者依据相应的申报基本条件和评比标准,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中南法律评论》编辑部申报。由该编辑部参照《法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进行初评,择优评定,并向院研究生会秘书处提供初评名单和材料。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人每人仅可申报一个奖项,不得重复申请。

2.已获校级及以上级别同等奖励或表彰的以最高级别为主,在本学年中已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不再重复参评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已获校级优秀研究生编辑的,不再重复参评院级优秀研究生编辑。

3.申报表需要同时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上交电子版,截止时间为527日晚2200

法学院

2022523


 

二、关于开展法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生干部考核的通知

为全面提升研究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青年研究生典型,引导广大青年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现开展2021-2022年度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班级(包含团支部、党支部)、院研究生会、《中南法律评论》编辑部的学生干部

二、考核等级及比例

(一)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考核优秀的比例为所在班级、研究生会、《中南法律评论》编辑部干部人数的50%,获得校级/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编辑的,自动归为优秀等级,包含在50%比例内;合格与不合格所占比例共为50%

三、考核方式

各班级、研究生组织、《中南法律评论》编辑部根据考核等级和比例内部组织考核。

四、考核依据

参照《法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五、其他要求

考核结果以班级/研究生组织/《中南法律评论》编辑部为单位于5月30日前晚22:00报送至院研会邮箱zuellspg@163.com

法学院

2022523


附件一: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及申报表.doc

附件二:优秀研究生编辑申报表.doc

附件三:“优秀研究生干部(编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