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组织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朱亚男发布时间:2022-12-11浏览次数:4505

法学院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引领广大青年在社会的广阔舞台施展才干,我院结合校团委工作部署要求与法学学科特色,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治中国青春行

二、活动内容

(一)培根铸魂,凝聚精神合力

党的二十大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院鼓励青年学生通过组织党的二十大专题理论学习,讲好红色故事,在实践中学习并弘扬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回馈家乡,常怀赤子之心

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当代大学生心中有理想,脚下有力量,应当尽己所能、发挥专长,积极投身家乡建设,助力家乡发展,用实际行动“反哺”家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响应团中央“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试点工作要求,我院鼓励青年学生返回家乡,将法学专业与社会实践联系起来,为家乡建设贡献自身力量。

(三)携手共进,力促共同繁荣

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才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我院鼓励青年学子秉承“民族团结,从我做起”的行动理念,通过走访、宣传、演讲等方式,到各族人民群众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推动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让民族共同繁荣的石榴花绽放在中华大地上。

(四)扎根基层,擘画法治蓝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我院鼓励青年学子扎根基层,将法治宣传教育同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强化公民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自身贡献。

三、项目申报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各实践项目(团队)可以进行院级立项申报。获得院级立项申报的项目(团队),院团委将择优予以不同程度的结项,并予以一定补助。

(一)申报对象

本年度院级寒假社会实践项目为自行组队项目。我院学生可自行组队参与上述项目,自行邀请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为我院教师)。原则上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若超过,须提交说明并征得指导教师同意),支持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但主持人及半数以上成员须为我院学生。

(二)申报要求

各实践项目(团队)须将立项申报书(附件1)、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截图等材料的电子版于2022年12月22日24:00前打包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

1.各实践项目(团队)自行使用大雅查重系统完成学术不端检测(提交截图即可),重复率15%(含本数)以上为不合格(学院将进行复查);

2.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二)由项目(团队)全部成员阅读并同意后,共同手写签名,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

3.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院级社会实践】+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班级+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4.严禁“一稿多投”,即已在往届“博文杯”、“大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立项、结项的项目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社会实践申报、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三)中期考核

1.项目跟进工作

各项目团队在开展线下活动前,需向对接的负责人提交报备材料,在确保团队安全的同时保证各团队开展活动的真实性。

2.特色宣传活动

要求各实践项目队伍拍摄实践视频并制作宣传推文或新闻稿,内容为实践过程的记录和阶段性成果展示,扩大社会实践影响力。

(四)结项评审

下学期开学后,法学院分团委将从实践报告质量、活动开展情况、教师指导情况、宣传推广效果等方面考核各立项项目(团队)实践成果,开展统一答辩活动,并通过法学院团委宣传平台、社会实践经验分享会等形式对优秀实践成果进行展示,为后续社会实践活动的动员、开展提供经验借鉴。

四、实践要求

(一)有序开展,确保安全

各实践队伍和个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实践活动,结合有关防疫要求,保护自身安全。参与实践的各实践团队成员、个人须仔细阅读并填写完成《2023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2)。

(二)创新形式,用活资源

各实践队伍可利用校内资源,如《天爵》和青年研究中心等,扩大社会实践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可以通过“互联网+”创新实践活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联动;我院鼓励学生充分发掘家乡特色资源,开展具有家乡特色的实践活动。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团队积极记录活动开展过程,可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各种创新方式在各平台(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宣传,扩大团队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各团队可按照相关要求向“律动中南”公众号投稿记录社会实践开展过程,增强实践活动的感召力。

(四)明确要求,落实考核

根据相关要求,全体学生需要认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材料需装入学生档案。全体学生需下载、打印并填写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将由团支书发布于班级群),在开展社会实践后由实践地盖章认定,下学期开学后统一上交,学院将进行审阅,认定工作完成后上述材料方可装入学生档案。

本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设有“优秀社会实践队”、“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和“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三类奖项,院团委将在下学期开学后组织寒假社会实践的评优考核工作和奖项申报工作。

联系人:

吕婧冉:18327175015

李铭福:17709722180

附件一: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二:安全责任承诺书.docx

附件三: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