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团内“推优”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0浏览次数:6191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团内“推优”工作通知

全院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培养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优秀共青团员,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有关要求及我院实际,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推荐对象原则上应是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尚未被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1年以上团龄的优秀共青团员。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学习勤奋,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志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创先争优上先进。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作风良好,在“推优”的前一学期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或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本科生一年级、研究生一年级团员在入学当年第一学期,不受此条件限制,少数民族学生团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6.认真落实“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推优’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的要求。2835周岁青年入党,一般应听取学院团组织意见。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可优先推荐:

1.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中表现优秀者;

2.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干部、最美团支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优秀社团负责人、青年五四奖章(团体需为第一负责人)荣誉;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学金;

4.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各类活动竞赛奖项(团体奖项需为前三名成员);

5.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6.为学校、学院或班级团支部做出其他突出贡献者;

7.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表现突出者。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推荐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5.长期不参加团组织活动、不执行团组织分配工作的;

6.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违反团内纪律的。

二、推优名额设置

团组织名称

推优”名额

2024级本科生团总支

70

2023级本科生团总支

77

2022级本科生团总支

40

2021级本科生团总支

不超过2

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

190

三、推优大会流程

(一)明确支部参加本次“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提交纸质请假条至团支委。

(二)团支部委员会成员介绍报名且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三)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四)推优大会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表决,对每位候选人进行逐一投票(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五)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团支委需要认真填写《法学院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表》(附件3)并存档。

(六)“推优”情况先在团支部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确保团支部全体同学知晓结果,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向上一级团组织反映;后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实名向院团委反映。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坚守原则,严格程序,按照对党组织负责的标准推荐,宁缺毋滥,确实保证“推优”质量。

(二)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提名名单公开(推荐过程公开,推荐结果公开),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防止以票取人和弄虚作假。

(三)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请于10211600前将《法学院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表》(附件3)、《法学院团委“推优入党”工作台账》(附件4)、《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5)及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指定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纸质版材料(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报送至法学院团委办公室(文治楼303室)。因上报时间紧,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严格遵照时间报送,逾期视为放弃名额。



联系方式:

钟老师  027-88386902

黄辰宇  13349880501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1010


附件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3:《法学院团支部推优大会会议记录表》.doc

附件4:《法学院团委“推优入党”工作台账》.xlsx

附件5:《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对象推荐表》.pdf


版权所有@版权所有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