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年级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规定,按照团中央《2024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团省委《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和校团委《关于开展2024年增补新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我院实际,现将学院开展2024年新发展团员增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一)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历史,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错误言行,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可优先发展:
1.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优秀社团负责人、青年五四奖章(团体需为第一负责人)荣誉;
2.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各类奖学金;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各类活动竞赛奖项(团体奖项需为前三名成员);
4.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5.为学校、学院或班级团支部做出其他突出贡献者;
6.在重大事件和关键时刻表现突出者。
(三)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发展对象:
1.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的;
3.发表反社会主义言论的;
4.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发展程序
(一)由个人向团支部提交入团申请书面材料,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
(二)各团支部在年级团总支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要求对入团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学习成绩与思想表现确定本支部入团积极分子名单;
(三)学院团委集中组织本院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团课培训和考察(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培训、3—6个月的培养期、明确2名入团培养联系人);
(四)正式递交《入团志愿书》;
(五)各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会议需支部成员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再次审查,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将讨论通过的学生名单推荐到学院团委处。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团员入团标准。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年满14周岁方可入团,要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
(二)入团积极分子在支部、年级评选公示完毕后,由年级团总支负责整理、汇总相关材料,并以“**年级团总支+新发展团员材料”为邮件名及文件名,在11月11日(周一)18:00前汇总打包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
各年级团总支要坚持聚焦为党育人根本任务、坚持质量为先的发展原则,遵循入团自愿、个别吸收、优中选优的评选方针,在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深入考察发展对象的各项条件,积极进行评选公示,切实保障工作质量。为提高发展工作的公平性和公开性,此次发展工作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如在发展过程中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请将举报材料提交至院团委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或直接向相关负责人进行举报,一经核实,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27-88386902
黄辰宇 13349880501
附件5 2024年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入团积极分子指标拟设置.pdf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