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法学专业学生:
根据《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2019年6月12日修订)(以下简称《细则》),于近期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获得教育部认定的国外正规大学法学专业交流项目的邀请信或录取函的法学专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二、评审流程及时间安排
1.5月10日——5月16日,学生个人申报。
(1)本人依据《细则》提出申请。填写《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表》(见附件1).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a交流项目录取证明、b成绩单、c外语水平证明件、d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e家庭经济困难者需提供家庭情况调查表或收入证明;f已获其他资助的需提供资助证明件;g其他证明材料。
(3)签署承诺书(见附件2)。
(4)填写《2022年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5)将以上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至一个PDF文档中,每项材料逐一注明材料名称,文档命名为姓名+学院+项目类型。电子版发送至所在学院(中心)联系老师的QQ邮箱,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于5月16日上午8:30——11:00交至所在学院(中心)联系老师办公室。
(6)拟申报的学生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后加入“2022雏鹰扶持计划遴选”QQ群,群号为:669433278,进群后备注学院+姓名。后期相关工作和通知将在法学院官网和群内同步进行。
2.5月17日——5月20日,初审。
各学院(中心)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审,汇总《2022年法学院“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于5月20日下午5:00之前将本学院(中心)所有材料电子版(汇总表和学生申请材料)发送至法学院徐金花老师OA,并将纸质申请材料按电子版汇总表顺序排序后送至文治楼305。
3.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执行委员会研究确定资助名单。
4.法学院官网公示。
三、相关说明
(1)根据《细则》,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执行委员会将根据项目总额和执行等情况、学生个人情况、年度基金额度确定每年资助名单、资助人数和资助额度。
(2)是否获得资助以学院官网公示为准。后期奖学金发放工作通知将在官网通知,公示获得资助的学生需按通知要求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
法学院本科生:文治楼305,徐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6347,邮箱2430928779@qq.com。
法学院研究生:文治楼509,张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6659,邮箱252303236@qq.com。
刑事司法学院本科生:文治楼111,陆老师,联系电027-88386931,邮箱739807707@qq.com。
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文治楼204,彭老师,联系电027-88386452,邮箱546095628@qq.com。
知识产权学院:文泓楼209,吉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6740,邮箱2657448597@qq.com。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文治楼516,刘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6146。邮箱150673813@qq.com。
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执行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